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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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础的工作,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相关责任书的签订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1
贵家长: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督促好贵子女遵纪守法,注意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和家长签定__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希望您协助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严禁孩子到池塘洗澡、戏水或玩耍。
家长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教育或监控孩子不得擅自离家、外出,教育引导孩子不组织或参与有损于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
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
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家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去网吧上网,不玩无益的网络游戏。要学会使用“110”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要注意防止触电防地震。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注意饮食卫生,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偷摘别人的果实,以防喷洒农药,发生中毒,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
庄稼是农民的劳动果实,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教育,杜绝学生破坏庄稼的事件发生。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放假期间,学生每天自测体温,注意预防各种疾病。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班主任(签字盖章):
年月日
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明确保安在学校日常管理中的职责和应负责任,创建平安校园,甲、乙双方特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考核;
2、组织对乙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
二、乙方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
2、在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做到干净清爽,精神饱满;外来人员来访时要主动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显示个人的高素质的形象。
3、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忠于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值班,杜绝空岗或在岗不管事现象发生。
4、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及职务之便,做出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的事件。
5、严格执勤,关注校门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准商贩在校门或校园内摆摊设点、大声叫卖。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6、在学生早操、晨跑、课间操、就餐时间及学校大型活动期间,校园保安要做好维持秩序工作,杜绝车辆随意进入。
7、没领导指示过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引导公务车及指示过的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影响学校教学活动;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不许闲杂人员随意入校;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许学生家长在上课期间进校找学生;特殊情况须进校找学生或教师者,要做好记录并使其签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通知相关的教师来传达室;对其它来访者由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没有学校相关领导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私自放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对携带物品外出者,要严格检查、询问,登记后方可放行。有关公物的外运,须持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或领导出面。否则,门卫应当制止和扣留。因不按学校规定放行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找人必须先填写登记单,下课时间方可进入(对仪表不端庄及行迹可疑人员不得放入校园),来访人员出校门时必须填写出校时间。
10、非出入时间,学生须有政教处盖章的外出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随意出入校门。禁止学生从校园外面带快餐盒或袋装食品等严重破坏卫生的东西入校。上课或自习迟到的学生要例行登记扣分。
11、按时开关校门,看好学校大门,学生上放学期间,要在门口维持秩序,检查通行证件。密切关注校门口的可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并报告。
12、下午放学后和下晚自习后,劝说通学生尽快离校,注意观察动静,待学生完全走完后,将学校的铁门锁好。凡因门没上锁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在值夜班期间不得睡觉,要做好校园的巡逻工作,保持警觉性,每天夜间(从第一节晚自习开始)至少巡逻5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14、对外来人员随意入校威胁教师、打骂学生、扰乱教学秩序的要给以坚决的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的护校队联系,控制好局面,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对遇到突发事件不能果断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态恶化的,根据后果的严重性追究乙方责任。
15、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第一时间汇报学校。
16、按学校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17、在学生离校和返校期间,要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18、以上条款,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若有失职,视情况依据《绥宁二中保安工作考评方法》扣当月工资,造成学校损失的要承担责任。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有突出贡献的(抓住小偷,发现并制止学校安全防患等)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绥宁县第二中学
主管领导(签字):乙方(签字):
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3
为加强我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的校园育人环境,学校实行校园安全责任制。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停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7.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8.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惩。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4
博爱双语小学学校食堂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食堂工作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高等学校安全责任书5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姓名姓名姓名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__年8月24日—20__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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