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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大全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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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具有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__,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大全集锦 1

一、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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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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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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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资料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能够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景,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理解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景,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景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资料,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景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资料,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职责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景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职责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坚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景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进取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俭、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到达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景、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景。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资料,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职责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进取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进取上进,同比勤俭节俭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景,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职责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职责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职责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8、车队司机出车必须有行政部门审批的派车单方可出车,若无审批手续出车的,罚款500元,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职责,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如星期天或晚上等情景,紧急用车也必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许可,违者罚款200元,但须事后补交派车手续。

10、车队驾驶员在提取快递等其它邮件时,要按提取货物的清单进行提货,提取货物及其它邮件回来的,必须要收件各方确认,货物应入库。如驾驶员提取邮件及货物时有漏提,收件无签字,不入库,除赔偿损失外,还将受到处罚,每次罚款100元。

11、对车辆不日常检查和定期进行保养的,一经发现给予职责驾驶员每次50元的处罚。对车辆的有效证件和工具不妥善保管导致丢失,除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外,处罚100元。

12、因备胎不正常导致需要急救的车辆,所产生的一切急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另给予100元的处罚。

13、驾驶员不负职责而导致车辆行驶途中把燃油耗干的,其产生的一切施救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50元的处罚。

14、车辆发动机因缺水、缺机油导致受损,所以造成的一切费用由职责驾驶员承担,并给予300元的处罚。15、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职责一律由驾驶员自负,费用不得报销。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并按职责大小赔偿。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大全集锦 5

第一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 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 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__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__~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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