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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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散文的一种,汉语抒情散文往往以其语言优美、意象生动。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高中生的抒情散文随笔欣赏的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1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今年你的花真美。我不知道花园里,这个时节还有多少美丽的花。我想,不管哪朵都不如你的美,我想,你是最香最美的一朵。
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2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3
有一座山,高耸入云,飞鸟难越,矗不知其几千万米。
山前山后有两条路供攀登顶峰,一览天下大观。
前山大路石级铺就,笔直坦荡;后山小路,荆榛丛生,蜿蜒曲折。
一天,父子三人到山脚。
父亲举手遮阳,眺望峰顶,声如洪钟:“你俩比赛爬上这山;上山有两条路,大路夷以近,小路险而远——选择哪条路,你们自己裁夺。”哥俩思绪再三,各自凭着自己的选择,踏上征程。
时间过去了两个月,一个西装革履的身影出现在峰顶,哥哥走来了。
他面色潮红,略显发福,油光可鉴的额头下眼神明亮。
他神采飞扬地掸了一下笔挺的襟袖,走向充满期待的父亲,气宇轩昂地朗声说:“我赢了,我赢了!这一路真是春风得意。
在坦荡的大路上我只需向前,向前!舒缓的坡度让我走得从容,平整的石砌供我心旷神怡。
这里没有岔道让我伤神,这里更有浓荫为我遮阳。
我的心灵没有欺骗我,是英明的选择助我胜利。
实践证明:在平坦和崎岖间,只有傻瓜才会放弃平坦,选择崎岖。
聪明的选择使我有了多么得意的旅程啊。
我获得了胜利,我理当获得胜利!”
父亲慈祥地看着他:“你选择得的确聪明,一路走得也十足风光——我的好儿子……”
这之后不知过了多久,再一个身影出现了:他步伐稳健,全身透出不尽的活力;尽管黑瘦削,衣衫褴楼,但双目炯炯有神,映射着青春光采。
弟弟微笑着走向父亲和哥哥,从从容容地讲起路上的故事:“哦,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次旅程!感谢您,父亲,感谢您给我选择的机会。
一路上陡峭的山崖阻挡着我攀爬的脚步,丛生荆棘刺破我裸露的臂膊,疲惫的身心增添着孤独的酸楚。
但我坚持住了,终于我学会了灵活与选择,学会了机敏与自护,学会了独立与坚忍。
偶尔路边也会有美丽景色,这时我就会放慢脚步。
在山脚下,我看见山花烂漫,彩蝶纷飞,于是我与山花同歌伴彩蝶共舞。
在山腰,我看见绿草如茵,华木如盖,清澈的小溪静静流淌在林间,朝圣的百鸟尽情方支歌于林梢。
我拥抱自然的和弦,追逐欢快的浪花。
这些往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可的时候是阴冷浓雾的环抱,荆榛丛棘的阻隔。
放眼望去,黄叶连天,衰草满路,但我在黄叶阵中看到丰硕的果实,从衰草丛内悟出新生的希望。
在萧瑟的紧逼环绕中,我感觉自已在成熟,一寸寸地成熟。
再往上,是没有一点生机的寒风和石砾,我曾想放弃,但曾经的艰辛温暖着我,启迪看我,给我力量,给我信心,使我忘掉比艰险更艰险的死寂,抛掉比痛苦更痛苦的迷茫!我最终到达了这里!一路上,我阅尽山间春色,也饱尝征途冷暖,为此,我感谢您,父亲,感谢您给我选择的权力,我从自己心灵的选择中懂得了很多很多……”
哥哥眼中露出不解,但旋即消失,他不无得意地说:“可是你输了!”
“是的,”父亲遗憾地说,“孩子,你输掉了比赛……”
弟弟极目远方,脸上露出平和的微笑:“但,我赢得了人生!”
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4
我已经多次写到雨,当然写雨天也就在所必然。
不要以为我的话重复了,其实,雨和雨天不是一个概念。
我觉得还是故乡的雨好,再具体一点儿,就是童年、少年时期故乡的雨好。因为有雨,就是雨天,雨天更会产生出情感故事来。
乡村男女虽然不如许仙、白娘子那样演绎出那段令人心旌荡漾的情缘,但路上行人为了躲雨,成就的因缘也不在少数。记得一位小伙子,就是因为临村一个姑娘在碾棚外遇上倾盆大雨,淋得像个落汤鸡,这位小伙子赶忙喊她进碾棚,并劝姑娘脱去上衣,将自己的干衣服披在姑娘身上,从此发展为恋人,最后小伙子成了姑娘的新郎...
若是雨天,故乡靠着大路的碾棚、炉屋就忙起来了。会有外乡人为了避雨而暂时住下来。记得有个盲人,手里攥着一根木棍,背上背个黑不溜秋的布袋,装着二胡、琵琶、皮鼓一类的乐器,盲艺人住下的头天晚上,为答谢村人的盛情相待,说要不拿任何报酬献艺,就是说大鼓书。那晚上,雨还在下个不停,碾棚中却挤满了男女老少,都分不出谁的胳膊谁的腿了,到得晚的人只得披着蓑衣或者带着苇篱站在屋外。老艺人深情地竖起琴弦,摸了摸被摩挲得泛着幽暗的黄光的琴杆,定了定音,霎时,从琴弦上飞流出或舒缓或激越的美妙的韵律。接着,浓重圆润的“大鼓书”唱词荡了出来。虽经盲艺人事先声明,那晚上是为老少爷们“义演”,不收钱和干粮,可还是见到大人冒雨回家后又速速归来,把5分、2分或1分的零钞集到一只篾筐里,还有的女人把一块煎饼或几块瓜干郑重地放了进去。要晓得,那可是生活极端困难的时代哪!那可是五斤瓜干换个媳妇的年代哪!
少年时代的我,是个读书迷,不知道大家信不信,小学三年级才十岁,我就抱着一本《三国演义》一读一整天,若不是大人吆喝吃饭,准会忘记了一个人还有这样的需要。晴天捧着书边走边看,掉到村南沟底数次;雨天没有了这危险,专心致志趴在昏暗的炕上,眼睛一眨不眨地读着...多亏这雨天,让我在麦假、暑假、秋假里不用上坡干农活,造成了读书的好条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为自己埋下了一颗文学的种子。
少年时代的我,还是个画画迷,二祖父、父亲、叔父的书让我扒拉个底朝天,长辈的书中有不少插图,成了我最早的模拟标本。画完了,就去借街坊邻居的旧书,那些书上大都写着“绣像”两个字,譬如《绣像岳武穆全传》、《绣像隋唐演义》等等。那些图基本是在正文前面的几页里,那些人物图像迄今依然十分清晰。最得意地是描摹隋炀帝杨广、宇文化及、宋高宗赵构、秦桧等昏君奸臣,他们穿的是“文衣”,比较简单;更何况我觉得即使画丑了也没关系。最遗憾地是画秦琼、罗成、岳飞、高宠这些武将,那些盔甲战袍总在我的笔下找不到比例,要么头大腿短,要么盔甲臃肿不堪,一直让我敬仰的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就像怀胎十个月的孕妇,一气之下真想撕掉,可那时纸张极为缺乏,只得忍下。
往事多多,暂且打住。
今天下午出门,开始是小雨,继而是中雨。我没打雨伞,将自行车推到沿街店铺屋檐下,拍照起来。不过,在城里都是楼房、树木,寻不到一处少年时代的参照物。要是能看到一座旧屋,特别是老屋里有说大鼓书的该多好!退而求其次,能看到披着蓑衣的行路的农人也满足了。但这些都是泡影!前些日子从“百度”里搜索“农村雨景图片”,竟然一幅也不能得。我想,这可能是等我去完成吧?写至此,我就想:我该选个雨天回一趟故乡了。
散文随笔经典总结 5
我一直相信,不曾独自离家生活过的人,不容易长大。
大部分的人总是从一个集体生活投身到另一个,比如住校、结婚、从军……总要服从许多规律,倾听许多声音。
只有在一个人旅行时,才听得到自己的声音。
某种声音会在你离开所谓正常轨道后才出现,让你在奇特的一瞬间发现,啊,原来这才是我的真正声音。
它会告诉你,这世界比你想象中宽阔,你的人生不会没有出口。
你会发现自己有一双翅膀,不必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就能飞。
集体生活再怎么舒适,你也无法忘怀曾经单飞时的畅快。
在年轻时候就不敢单飞的人,一辈子都会缺乏独自振翼的勇气。
据我的观察,不少成功的创业者都曾有过单飞的孤寂时光。
不少目前事业有成的朋友,回忆起昔日年轻时,提着一只公文包,开着一辆
破车,拜访陌生人、参展、被拒绝、被冷落、被放鸽子……从美东开到美西餐风露宿的经过,眼神里都焕发着光彩。或许不是愉快的旅行,心里也有许多的不得已,但那样的冒险为他们的人生深植沃土,成为他日后突破万难的能量。
我大半是个俗人,我相信,而且喜欢强调旅行的正面功能。
当然,因为旅行,我也没有因为久入红尘而失去那一小半的浪漫基因。
我喜欢漂泊也喜欢异乡的风景,对每一个没去过的国家或岛屿都心存幻想。
即使在身上吊着点滴、发着烧,无法克服肉体痛苦的时候,过去种.种的旅行经验就会像小叮当的一扇时空门。
朦胧间,我到了巴黎塞纳-马恩省河畔,春光大好,一边啃着小甜点,一边向河上搭苍蝇船的游客挥手打招呼。
恍惚间,又到了安地斯山脉,搭火车,头倚着窗,沿着红赭色浊浪滔滔的安斯地斯河前进……
那些千年古剎,那些寂寞城楼,纸醉金迷的喧哗世界与下着冷雨的阴暗街头,都是使生命发热的光和火……
旅行的记忆有时如醇酒,使我得以暂时脱离痛苦现实。
人生的责任总是日益沉重,不是想要走开就能走开。但无论如何,每一次「说走就走」的潇洒仍然使我难忘,梦想的火未熄,仍在我心。
旅行中每一个惊喜,都是我平凡人生中的奇迹。
一个不怕单独旅行,并且经常想要旅行的人,都是因为听到了某种召唤。
那个声音,不时挑逗心中的渴望,说:走吧走吧,在远方,有一种宝物在等候你撷取,将它放进记忆的盒子里。
即使这样的宝物总是虚拟的,但它千变万化的身形十分诱人。好像传说中的莱茵河河中的女妖,发出让水手们如痴如醉的声音,除非你努力的摀住耳朵,才能够抵挡那不时飘过来的魅惑。
一个旅行者,一旦第一次主动踏出他的脚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当他的脸庞不由自主的绽放出第一朵微笑开始,他已经迷上了旅行。
他会一直追求着想象中的美丽新世界。
即使旅行的经验是用疲惫与积蓄换来的,他也不曾遗憾。即使想象中的美丽新世界落后贫穷、让他充满惊恐,与他的想象大相径庭,他也明白,不愉快的考验也是另一种宝石,在往后回忆中,它仍然美得出奇。
多想无益,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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