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参考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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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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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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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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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7周岁的小李同学自己订立的遗嘱
.贾某以在马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马某放弃对贾某的债权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丙与丁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
答案:BC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外)无效;选项B说法正确,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马某是被迫放弃债权,因此属于可撤销行为;选项C说法正确,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甲误以为茶叶是无偿的,造成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给乙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说法错误,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属于违法标旳物,不论在实际支付时交易的标的物是否违法,该买卖合同均无效。本题中,毒品是违法物品,因此该合同无效。故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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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句话强调了三个点:
(1) 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只能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2) 保险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关系(即一旦成立了保险合同,又投保人一方支付保险费用,而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或者期限届满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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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签订租房合同,有的人觉得签订租房合同非常麻烦,不愿意签订,其实这会给我们之后的租住行为带来很多风险。随着现代人们法制意识的觉醒,越来越来的人选择签订租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签订租赁合同也需要注意合同的时间,这将会给我们的整个租赁行为带来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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